您的位置 :首页>>后勤保障>>后勤保障>>>>阅览文章

土桥中学保健老师组织食堂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发表日期:2016/3/2 0:00:00 作者:周雪莲 有7653位读者读过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工作健康,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堂从业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